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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2)于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苏州创办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
(3)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2)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应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引才企业应具有与创新领军人才引才企业相同的资质。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研究方向应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工作经历,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3)2019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相比于与其他领军计划,青年领军主要面向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青年科学家。青年领军人才创业类引进和培养并重,突破资历、来苏时间限制,降低出资要求,给青年人才更多机会;创新类除企业引进的青年科技人员外,将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从事基础研究的高水平青年人才也纳入支持范围。
政策奖励 50-200万
申报时间
3月、8月